自用小客車、機車辦理定期檢驗,法規要求繳驗行車執照;營業車輛所有人申請者要另附新領牌照登記書;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期未滿30日,監理機關不會受理檢驗。以下整理應備證件、強制險效期規定、代驗規定,以及現場大致的檢驗流程。
各車種驗車週期與逾期後果,見〈2026汽機車驗車規定:幾年驗一次、期限怎麼算〉,本文只處理應備證件與現場流程。
自用小客車、機車驗車要帶的證件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車輛所有人辦理定期檢驗,應繳驗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的營業車輛,另外要出示本人有效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營業車輛經所有人申請者,還要出示新領牌照登記書——這兩項只有特定車種要準備,一般自用小客車、自用機車不適用。

強制險效期不夠30天,驗車會過不了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6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有效期間未滿30日,公路監理機關不得核發牌照、換發牌照、辦理異動登記或檢驗。
也就是說,驗車當下強制險保單的剩餘效期要在30天以上,如果快到期,建議先確認續保生效,否則到了現場也無法通過檢驗這一關。
沒帶行照可以驗車嗎
不行。行車執照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明文列出的應繳驗證件,沒有這份文件,不符合檢驗要件。
可以請別人代為送驗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列出的是應繳驗的證件,沒有規定車主本人必須到場;只要把行照等應備證件備齊,理論上可以委託他人代為送驗。
實際能不能代驗、要不要另外準備委託書,各監理站或代驗車廠的收件方式可能不同,建議送驗前先洽詢受理的監理站或車廠確認,比自行假設準確。
驗車地點:監理站以外,也有代驗點
定期檢驗不是只能到監理站辦理。公路局各區監理所會依相關規定,委託符合資格的汽機車修理業、加油站辦理定期檢驗,車主也可以就近選擇這類代驗點。
不同代驗點的收件時間、是否需要預約,安排驗車前建議先確認清楚,避免白跑一趟。
現場驗車流程大概是什麼樣子
到了檢驗場,常見的作法是先由櫃檯核對證件與繳費,接著把車輛排入檢驗線,依序檢查外觀、燈光、煞車、排氣等項目;沒有全國統一公告的固定順序,各站實際動線以現場人員引導為準。
檢驗合格會核章或登錄合格紀錄;不合格則會拿到不合格項目通知,回去修復後再申請覆驗。

檢驗不合格,多久內要覆驗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2項,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1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會被吊扣牌照。
各車種的檢驗週期與逾期未驗、註銷牌照後怎麼重新請領,見〈2026汽機車驗車規定:幾年驗一次、期限怎麼算〉。
常見問題
強制險保單快到期,可以先驗車再續保嗎?
不建議。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6條,保險有效期未滿30日,監理機關就不會受理檢驗,順序要反過來:先確認續保生效、效期在30天以上,再去驗車。
行照遺失了,可以先驗車再補辦嗎?
行照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明文要求的應繳驗證件,沒有行照不符合檢驗要件;行照遺失應先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再安排驗車。
營業車輛跟自用小客車,要準備的證件一樣嗎?
不完全一樣。自用小客車只要備妥行照;營業車輛所有人申請檢驗時,另外要附新領牌照登記書,計程車客運業營業車輛還要出示本人有效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
驗車不合格,是不是要重新排一次檢驗日期?
不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2項,1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覆驗即可,不用等到下一個週期的指定檢驗日期;超過1個月沒有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才會被吊扣牌照。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或保險意見;個案請洽監理所/監理站或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20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