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自己的車何時要驗,先看行車執照上的「指定檢驗日期」;也可到監理服務網的「車輛定檢日查詢」確認。一般車輛可在指定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完成定檢;出廠逾十年的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期限是指定日期前一個月內。期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及公路局定期檢驗說明判讀。
先從行照找到「指定檢驗日期」
行照上有車輛資料,也會註明下次定期檢驗的指定日期。查看時要找這個欄位,不要把行照的有效期限、發照日期或出廠年月當成驗車日。公路局的定檢提醒公告指出,應依行照登載的指定檢驗日期辦理。
若手邊沒有行照,可從公路局車輛檢驗頁面前往監理服務網的「查詢汽車定檢日」服務;監理服務網也列有「車輛定檢日查詢」項目。公路局公告說明,監理服務 APP 可輸入車號查詢指定檢驗日期;登入後還能綁定名下車輛,設定定檢提醒。查詢時以監理機關顯示的車輛資料核對車號,避免查到家中另一輛車。

查詢結果若與行照日期不同,先確認車號、車種和行照是否為同一輛車,再以公路局或監理機關資料釐清。車輛曾辦理過戶、變更或換發證件時,不要只依手邊舊紙本推算下次日期;可攜行照洽監理所、站確認。
指定日期怎麼換算可驗期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定期檢驗原則上在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公路局也以同一期間說明一般車輛的受理期限。這是可驗期間,不代表指定日期可以忽略。先找到行照上的日期,再往前、往後各看一個月,安排在這段期間內完成檢驗。
有一項容易看錯的例外:出廠年份逾十年的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需在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不適用日期後的一個月。公路局定期檢驗說明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均列出這項差異。若不確定車輛是否屬於例外車種,查行照車種資料並向監理機關確認。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一般車主可用「指定日期」作中心點理解期間:指定日前一個月開始受理,指定日後一個月是一般期限的另一端。逾十年的特定營業車輛則只看指定日前的一個月。這兩種算法不要混用;涉及車種或出廠年份認定時,依監理機關資料確認。
本站另有驗車期限前後一個月的完整說明,可查期間算法與例外車種;想先準備到場資料,可看驗車文件清單與現場流程。
查到日期後,怎麼判斷是不是自己的期限
車輛的檢驗週期會因車種與出廠年份而不同,所以「剛買來」「剛領牌」本身不能直接推算下一次驗車日。公路局說明自用小客車、大型重型機車與其他自用車適用的定檢週期不同;依該車行照所列指定檢驗日期判讀。
二手車買賣或家庭共用車輛時,新車主接手應核對這輛車的日期,不要拿前一輛車或自己記得的週期套用。
例如行照標示的指定檢驗日期是6月15日,一般車輛的期間可用「日期前後一個月」理解;仍以行照實際日期及官方資料判斷,不要把月份直接當成整個5月到7月都可驗。逾十年的特定營業車輛則只適用日期前一個月,不能沿用一般車輛的後一個月。期間規則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
查詢時可按這個順序整理資料:先從行照抄下車號與指定檢驗日期;再用官方查詢服務核對同一車號;最後依車種判斷適用的期間。通知單若寫的是提醒或預告訊息,與指定日期不同時,先回到行照和官方服務核對,不要直接把簡訊日期當作新的期限。
若自己不是車主、代家人確認日期,先請車主提供行照上的車號與日期,再核對是否為同一台車。需要查詢 APP 名下車輛時,公路局公告提及登入會員後可綁定名下車輛;因此查不到名下清單時,仍可依車號查詢服務或向監理機關確認車輛資料,不要以「清單沒有車」判定這輛車免驗。
沒收到通知單,或查到日期後怎麼辦
沒有收到紙本通知或簡訊,不會把行照上的指定日期往後延。公路局將定檢通知單和簡訊定位為服務提醒;《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以指定日期和檢驗期間規定義務,沒有把收到通知列為應檢條件。收到提醒時可拿來核對日期,未收到時仍照指定日期安排。
確認日期後,依車種在期限內完成檢驗,並保留檢驗結果資料。若期限已過、查詢頁面顯示不一致,或車輛資料無法辨認,直接詢問監理所、站,提供車號與行照資料核對。期限已過時,先確認檢驗紀錄與車籍資料,再依監理機關說明處理;逾期罰則及補驗方式可參考驗車逾期罰則與補驗流程。
截至2026年10月13日,公路局定期檢驗頁面列明一般期間與特定車種例外;車主可將行照日期、官方查詢結果和提醒訊息分別看待,先核對車號和車種,再依指定日期處理。
常見問題
行照上的哪個日期才是驗車日期?
看「指定檢驗日期」。行照有效期限、發照日期不是定檢日期;公路局定檢提醒公告說明應依行照指定日期辦理。
通知單沒寄到,可以等下一張嗎?
不行。通知單或簡訊屬提醒服務,仍須依行照上的指定檢驗日期辦理,見公路局定檢提醒公告。
所有車輛都能在指定日期後一個月內驗嗎?
不是。出廠逾十年的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應在指定日期前一個月內檢驗,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及公路局說明辦理。
行照不在身邊,還能查日期嗎?
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的定檢日查詢,或依公路局公告使用監理服務 APP 輸入車號查詢。
定檢期間依哪項規定判讀?
截至2026年10月13日,指定檢驗期間依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與公路局定期檢驗說明。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或保險意見;個案請洽監理所/監理站或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20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