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項目與合計上限
截至 2026 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分為傷害醫療、失能及死亡三種法定給付。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發生的事故,每位受害人的傷害醫療費用上限為 NT$20 萬;失能按等級最高 NT$300 萬;死亡給付 NT$300 萬,三項合計最高 NT$320 萬。金管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強制險共保機構的給付級距說明列有現行額度。
讀上限時,先看「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這個計算單位。合計上限不是同一事故所有傷者共用的總額,而是針對每位受害人計算;事故中有數位受害人,額度也各自計算。這是保險給付標準第七條所列的單人事故合計限額,條文以每一受害人為計算單位。
三類給付屬於不同項目,但合計金額仍受總額限制。死亡給付與失能給付各自有額度,閱讀時不要把死亡最高額和失能最高額想成兩筆能直接相加的個人保障;保險給付標準第七條要求把同一受害人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金額合併計算,並受單一合計上限約束。
條文列明合計計算方式。例如果某人的事故同時涉及傷害醫療和失能給付,醫療部分先按實際符合標準的費用計算,失能則依適用等級核定,最後還要看三項合計是否超過每人每事故上限。不能把每一項的最高額都當成可額外疊加的總額。
傷害醫療怎麼計算
傷害醫療給付按必要且合理的實際醫療相關支出計算,每位受害人的醫療費用另受單項總額上限約束。這項上限是該項的最高界線,不代表每件事故都會給到上限,也不是可以不看實際支出直接領取的定額。給付標準第二條列明計算原則及適用費用範圍。條文並列出急救、診療、接送及看護等相關費用。
救護與診療費用之外,規定的醫療相關費用也包括接送與看護。接送限於往返合格醫療院所門診、轉診或出院的合理交通支出;看護則與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的特別護理相關,居家看護須符合醫師證明必要的條件。這些費用仍按標準列出的範圍計算。
給付標準第二條列出費用項目及醫療給付限額。醫療給付的單項限額是總額上限,並非每一類費用都各自再有一筆 NT$20 萬。條文對若干細項另訂範圍或限額,所以解讀單據時要分開看「這筆支出是否屬於可計費用」和「全部相關費用合計是否碰到醫療給付上限」兩個問題。
失能給付如何分級
「失能」在給付標準中有特定定義:事故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的狀態。這項定義有助理解失能給付為何另設等級表,不能把短期不適直接對應成某一級。相關定義見給付標準第三條。
失能給付不是單一固定金額。主管機關的失能給付標準表將失能程度分級,各級有對應額度;級別與給付金額依表列標準核定。實際落在哪一級,要依標準表所列障害項目及審核基準判定,不宜只憑受傷名稱推算。給付標準第三條及其附表列出各等級的障害狀態與審核基準。

下表整理失能給付各級額度,資料見共保機構現行失能級距表。級別數字愈小,表列金額愈高;但級別不是依傷勢看起來嚴重與否自行選定,而是按標準表中的障害狀態與審核基準核對。
額度是現行標準,適用日期仍須和事故發生日一併看。十五級各有標準表列定的金額,級距差額不固定;醫療給付按符合規定的實際支出核算,死亡給付則採定額,三者的計算方式不能互換。
| 失能等級 | 給付金額 | 失能等級 | 給付金額 |
|---|---|---|---|
| 第一級 | NT$300 萬 | 第九級 | NT$70 萬 |
| 第二級 | NT$250 萬 | 第十級 | NT$55 萬 |
| 第三級 | NT$210 萬 | 第十一級 | NT$40 萬 |
| 第四級 | NT$185 萬 | 第十二級 | NT$25 萬 |
| 第五級 | NT$160 萬 | 第十三級 | NT$15 萬 |
| 第六級 | NT$135 萬 | 第十四級 | NT$10 萬 |
| 第七級 | NT$110 萬 | 第十五級 | NT$8 萬 |
| 第八級 | NT$90 萬 |

死亡給付與事故日期
死亡給付採每位受害人定額計算;若同一受害人事故中另有傷害醫療或失能給付,仍要併入個人合計上限。三項法定項目則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訂定。
額度之外還要看什麼
額度和保障範圍是兩件事。強制險法定給付項目圍繞受害人的傷害或死亡,車輛本身的修理費不在上述三項之中。若要釐清強制險與其他責任保障的分工,可接著看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的差異,以及第三人責任險保障範圍。
給付標準修正後,新標準適用於生效日後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事故日期在生效日前,應依當時適用的標準看給付額度。判斷依據是事故發生日,不是提出申請或收到給付的日期。
閱讀時先把個別項目與總額上限分開看:單項上限是給付界線,不代表每件事故都會給到上限。傷害醫療按符合規定的實際支出核算,失能依級別對照表,死亡則依定額標準計算;不同給付方式最後都要回到同一人的合計限額。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或保險意見;個案請洽監理所/監理站或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2026-10
常見問題
強制險每個人最多可以領多少?
各項額度及每人每事故合計上限如前文表格;傷害醫療、失能、死亡分別計算,仍受合計限額約束。
失能給付是不是一律固定金額?
不是。失能給付依障害項目和失能等級對照標準表,各級額度不同。
不同項目的上限可以全部相加嗎?
不可把三項各自最高額當成個人可領總額。傷害醫療、失能及死亡合計仍受每人每事故合計上限限制,依《給付標準》第七條計算。
修正生效日前的事故也適用新額度嗎?
新標準適用於生效日起發生的事故;較早事故依其發生時適用的給付標準處理。適用版本以事故發生日對照修正標準的生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