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與監理
先分清楚駕照與行照:交通部公路局說明,普通汽車駕照與機車駕照不必因卡面日期到期而定期換發;行照則要看車種。
職業駕照,以及未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的汽車駕照,仍要依期限換發。
行照要看車種與是否屬免換發車輛。駕照或行照遺失,都要分別申請補發。
先判斷:是駕照還是行照
駕照是人的駕駛資格,行照是車輛的行車許可憑證。手上的卡片若寫的是駕駛執照,先判斷駕駛人身分與車種。
若是行車執照,則要查車輛是否屬於免申請換發的類別。這個分流決定後續要查哪一套規則,再判斷要辦換發還是補發。
| 遇到的情況 | 處理方向 | 上路前要確認 |
|---|---|---|
| 普通汽車駕照、機車駕照卡面日期到期 | 原則上免定期換發 | 是否已滿 70 歲,或屬職業、特定身分 |
| 駕照遺失或損壞 | 申請駕照補發或換發 | 身分證明、照片、未結清違規 |
| 汽車或機車行照遺失、損壞 | 申請行照補發或換發 | 車主資料、強制險、欠費與檢驗 |
| 行照有效期屆滿且不屬免換發車輛 | 在期限內申請換發 | 車種、指定檢驗與保險狀態 |
駕照過期要不要換發
交通部公路局的駕照定期換發說明指出,自民國 102 年 7 月 1 日起,普通駕駛執照與機車駕駛執照免申請定期換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52 條之 2 的新制自民國 115 年 5 月 31 日生效:新領或未滿 70 歲者,普通駕照有效至年滿 70 歲。
滿 70 歲後,應換發有效至 75 歲的駕照;年滿 75 歲後,才是每滿 3 年換發一次。這項規則處理的是普通駕照,不代表所有駕照都沒有期限。
職業駕駛人仍維持定期換照。未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以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考領或換領的汽車駕照,也維持定期換照。
公路局明確說明,這些駕照逾有效期限不得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52 條原則上規定汽車駕駛執照自發照日起每滿 6 年換發,期限前後 1 個月內申請。
普通駕照免定期換發的現行政策,改變一般民眾實際要辦理的時點;職業及特定身分仍依期限管理。
如果是駕照真的已經逾期,而你又屬於仍須定期換照的類別,先停止駕車,再準備換發。不要用「警察查得到資料」代替有效駕照,也不要把電子查驗理解成免除換發義務。
普通駕照卡面上的日期,不等於所有普通駕照持有人都必須換照的截止日。
職業駕照、前述特定身分,以及年滿 70 歲後的普通駕照,分別依自己的期限或換照條件辦理。
出國、租車或辦理需要紙本證件的業務時,遺失補發仍有實際用途。電子查驗是查詢駕籍資料的方式,補發則是把遺失的實體證件重新取得,兩者處理的事情不同。
駕照遺失怎麼補發
駕照遺失不等於不用補發。公路局列出的國內駕照遺失與毀損補發資料涵蓋身分、照片、規費與受理地點;遺失時不用帶原駕照。查核於 2026 年 9 月,駕駛執照規費為新臺幣 200 元,辦理地點是各地區監理所或監理站。
- 先確認遺失的是駕照,不是行照;若兩張都不見,分別準備兩種申辦資料。
- 準備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或公路局列明的其他身分證明正本,以及近 2 年內 1 吋照片 2 張。
- 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遺失補發;非本人辦理時,申請人與代辦人都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 繳交新臺幣 200 元規費,領取補發的駕駛執照。
有未結清的違規案件時,公路局要求先結清,或辦理分期付款並繳納第一期罰鍰後,才可辦理補照。
職業駕照若已到審驗日期,補照前先向受理窗口確認是否要一併辦理審驗。
照片要符合公路局列明的規格:1 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並露耳朵的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外籍或其他身分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依受理機關列明的種類準備;代辦時仍要讓申請人與代辦人完成身分查驗。
行照過期與換發規則
行照規則與駕照不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 條規定,汽車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遺失、損壞時,由汽車所有人或拖車使用人申請補發或換發。
行照應隨車攜帶以備查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 條規定,汽車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每 3 年換發,機車行車執照每 2 年換發,並在期滿前後 1 個月內申請。
但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校車、幼童專用車及救護車以外的自用汽車行車執照、機車行車執照與自用拖車使用證,免申請換發;已領證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
因此,看到行照卡面日期到期,先確認車輛類別,不要直接把它當成逾期行駛。營業車、校車、幼童專用車、救護車或其他不在免換發範圍的車輛,仍要依規定換發。車輛若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補發或換發前還要先完成檢驗。
換發案件先核對車主身分與車種,再確認是否有指定檢驗;車輛不是自己名下時,應由車主或具資格的代理人依規定申請。
行照補發前,先查詢未結違規、牌照稅與公路養管費;需要先處理的欠款,最近 2 個月內繳清者一併備妥收據。
行照遺失補發要帶什麼
公路局的行照遺失損壞換發規定要求個人名義車輛準備車主身分證明正本、印章與有效期間在 30 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公司或行號名義車輛,則要帶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文件或登記證明書及印章。查核於 2026 年 9 月,費用為汽車行照新臺幣 200 元、機車行照新臺幣 150 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 30 日,不得補發行車執照;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到指定檢驗日期,也要先檢驗合格。
臨櫃辦理時,到各區公路監理所或監理站的異動窗口。受理項目依各所站公告,出發前先確認。
符合線上申辦條件者,公路局電子服務頁列有登入、確認車籍資料、繳費與郵寄補發流程;不採線上申辦時,依臨櫃文件清單準備。
行照過期上路會怎樣
不屬於免申請換發範圍的車輛,行照有效期屆滿後仍未依規定換領而行駛,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5 條第 5 款。該款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 900 至 1,800 元罰鍰,牌照應扣繳並責令換領。
不要把駕照免換發政策套到行照上,也不以卡面日期單獨判斷。
駕照逾期與行照逾期是兩件事:前者先看駕駛人是否屬仍須定期換照的類別,後者先看車輛是否屬免換發車輛。若收到通知或已發現期限問題,先停止使用有疑義的證件上路,帶齊資料向公路監理機關確認車籍與駕籍狀態。
補換發前的判斷順序
整理問題時,第一步辨認證件;第二步確認是遺失、損壞還是期限;第三步核對身分或車種是否屬免換發。
第四步分別檢查違規、欠費、保險與檢驗;第五步準備文件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同時遇到兩張證件遺失與車輛檢驗到期時,分開列清單:駕照看駕駛人資料,行照看車主與車況資料,檢驗看車輛是否已到指定日期。
只遺失駕照時,先處理身分證明、照片、違規與職業駕照審驗;只遺失行照時,先處理車主文件、保險、欠費與檢驗。
兩張證件都不見時,分成駕照與行照兩個申請項目,分別核對申請人與車主資料;行照車輛若到指定檢驗日期,先完成檢驗合格。
要走臨櫃流程,就把原件、印章與收據按申請項目分袋;符合線上條件,則先確認車籍資料與可郵寄範圍,再完成繳費。
車主若還要處理驗車期限,可參考站內的驗車要帶什麼?文件清單與現場流程一次看;若已經逾期,則可延伸閱讀驗車過期怎麼辦?逾期罰則與補驗流程,把檢驗問題與行照補發分開處理。
常見問題
普通汽車駕照卡面日期到了,還要重新考照嗎?
普通汽車駕照因卡面定期換發日期到期,不需要重新考照,也原則上免申請定期換發;年滿 70 歲後換發至 75 歲,75 歲後每滿 3 年換發 1 次。
駕照遺失只用電子查驗,可以不補發嗎?
不可以把電子查驗當成免補發規定。公路局仍列有駕照遺失補發流程,遺失者免帶原駕照,備妥身分證明、照片並繳交規費後申請。
機車行照卡面日期到期,需要換新行照嗎?
機車行照屬免申請換發的類別時,原證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若車輛不在免換發範圍,則要依期限辦理。遺失或損壞仍須申請補發或換發。
行照補發前,強制險還剩不到 30 日可以辦嗎?
不能。公路局的行照補發規定要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在 30 日以上;不足 30 日時,不得補發行車執照。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或保險意見;個案請洽監理所/監理站或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20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