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能不能過驗,先看改動的部位,再看該項目是否能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車身式樣、輪胎尺寸、座位、引擎、車架、頭燈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的變更項目,要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並檢驗合格;附件十五另列可變更條件與不得變更項目。不是把零件換上車就能直接上路,檢驗通過、車籍完成異動,才是判斷界線。
先分清楚三種改裝結果
改裝後先分三類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須登記並檢驗的變更、附件十五列明免辦異動登記但仍列為檢驗項目的設備,以及公路局明列不得變更的項目。第三類不能用一般設備變更登記程序處理;前兩類則按各自條件備件、檢驗或登記。
附件十五第四點也列出免辦變更登記、但仍須符合條件並列為檢驗項目的設備,例如汽車空力套件、輔助階梯和排氣管,以及機車車身外殼、照後鏡、原型式排氣管。這是免辦車籍異動,不是免除檢驗;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則適用另一項規定。
| 改裝狀態 | 登記與檢驗界線 | 辦理方向 |
|---|---|---|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列出的變更 | 需依規定登記及檢驗;車主名稱、主要駕駛人、地址異動免檢驗 | 核對附件十五條件,檢驗合格後辦登記 |
| 附件十五第四點列出的設備 | 免辦變更登記,但仍須符合規格並列為檢驗項目 | 按該設備條件準備檢驗 |
| 公路局列明不得變更項目 | 不能按一般設備變更方式辦理登記 | 不要將檢驗合格理解為可辦變更 |

哪些改動會碰到變更登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所列汽車變更,包含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使用性質及顏色。條文也涵蓋車主名稱、主要駕駛人與地址等車籍資料;車主名稱、主要駕駛人或地址異動可免檢驗。附件十五對各設備另有規格和文件條件。
公路局設備變更說明要求車輛改(加)裝設備依附件十五辦理,先在監理機關車輛檢驗室檢驗,合格後再到異動窗口登記。附件十五依設備種類指定文件:有的項目須交通部委託機構審驗,有的須設備證明或改裝憑證。不能只拿零件包裝、店家口頭說明或同車款照片代替規定文件。
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須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對應機車型式的產品,並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載有規定說明。公路局另列機車排氣管數量及左右側安裝位置為不得變更項目,見設備變更清單。
申請前看哪些項目不能變更
公路局設備變更頁列出的汽車不得變更項目,包含方向盤位置、傳動系統、煞車作用設備、懸吊支臂與連桿機構、軸距、引擎機械或渦輪增壓及氮氣導入設備,以及車身外附加燈飾、車燈噴色或貼膠紙。外觀或底盤改動也可能落在禁止範圍,不能只用「不影響驗車」作為判準。
機車不得變更項目則包括引擎機械或渦輪增壓、氮氣導入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以及排氣管數量或左右側安裝位置。若項目沒有列在清單裡,也要回到公路局設備變更頁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逐項核對。車型、配備位置和變更內容可能影響所需文件及檢驗方式,資料不完整時可向監理所或監理站確認。
更換頭燈、輪胎或排氣管前,可對照行照與原車規格,記下部位、規格和車型,再查適用條件及檢驗文件。附件十五特定設備可能要求專業機構審驗資料;檢驗合格後仍須依規定辦理車籍登記。
送驗與登記的辦理順序
流程重點是先確認項目和附件條件,再送變更檢驗,通過後辦理車籍登記。公路局列出的基本文件包括異動登記書、行車執照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依車種有免附情形。附件十五要求的審驗報告或證明,則按改裝設備而異,文件細目見公路局設備變更說明。
- 確認車輛種類、車型及改裝設備,對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與附件十五。
- 按該項目備妥異動登記書、行車執照、保險證及附件十五所需文件。
- 至公路監理機關車輛檢驗室辦理變更檢驗;設備變更檢驗通過後,到異動窗口辦理登記。
- 保存檢驗及登記文件,核對完成後的行照或車籍資料是否反映核准變更。
公路局的變更程序分為車輛檢驗及異動登記兩階段。檢驗不合格的後續處理可參考驗車沒過怎麼辦?複驗規則與常見不合格項目。

未申報異動的罰則怎麼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區分未申報異動登記,以及設備不全、損壞未修或擅自變更原有規格影響安全等情形。依2026年現行規定,一般異動未登記等違規處汽車所有人NT$900至NT$1,800並責令改正,詳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同條另規定,非原型式排氣管未登記按最高額加倍,最高NT$3,600,並須於15日內檢驗;逾期15日以上吊扣牌照,逾期2個月以上註銷牌照。罰額及期限見第16條與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查核於2026年9月。
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週期與設備變更登記屬不同規定,可延伸閱讀大型重型機車驗車規定:週期、項目與一般機車差在哪。
常見問題
改裝車定期驗車通過,就代表改裝合法嗎?
不代表。設備變更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及附件十五辦理;定期檢驗通過不能代替應辦的變更登記。公路局設備變更說明列有申請文件、檢驗與登記程序,應按改裝項目分別確認。
機車換非原廠排氣管要辦什麼?
依交通部公路局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非原型式排氣管須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並對應機車型式,之後到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排氣管數量及左右側安裝位置另列為不得變更項目。
改了頭燈、輪胎或車身顏色都要登記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涵蓋頭燈等設備、輪胎隻數或尺寸及顏色變更;附件十五也列有免辦登記但須受檢的設備。具體文件按設備項目核對公路局設備變更說明。
檢驗合格後還要再辦登記嗎?
公路局設備變更流程分檢驗室及異動窗口兩階段;要辦理車籍異動的設備,檢驗合格後仍須登記。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或保險意見;個案請洽監理所/監理站或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20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