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不合格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汽車須在一個月內整修並申請覆驗;法規未指定只能回原檢驗站,換站前應先問接收站是否受理及如何計費。重要系統不合格另有牌照處理規定。
公路局公布的免費規則是七日內一次;跨站前先向接收站確認是否受理及免費資格。這份範本不能代表所有地區及現行合約。
換站覆驗先分清地點與費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規定,檢驗不合格的汽車要在一個月內修好並申請覆驗;條文沒有指定必須回原檢驗站,也沒有明文說任何站都必須接受跨站覆驗。條文原文見前段所連結的全國法規資料庫。
因此,換站前要把「能否受理」和「是否免費」分開確認。公路局公開的覆檢說明列出覆驗期限、文件及費用,未列跨站受理方式;各站是否接受跨站覆驗與如何計費,應向接收站確認。
若接收站表示可辦,先確認它會把這次當作覆驗或重新檢驗、需帶哪些資料、費用如何計算。若暫時無法確認,回原檢驗單位辦理可避免跨站受理及免費資格認定的疑問;這是流程上的選擇,不影響一個月的法定期限。
接收站答覆「可以辦」時,還要問清楚受理條件是否適用該車種,以及這次是否還有免收費次數。只確認營業時間或有沒有檢驗線,不能回答跨站覆驗的資格與收費;確認後再依答覆備件,避免把定期檢驗和覆驗當成同一種申辦。

一個月期限與七日免費規則不是同一件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的一個月是整修及申請覆驗的法定期限;公路局公布的覆驗收費說明則載明七日內可免收一次,從第八日起覆驗要收費。這兩個時間點各自處理不同問題,不要把七日誤認成修車與複驗的最終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使用「一個月內」的規定,並未以「三十日」表述。依檢驗紀錄上記載的不合格日安排日期,若接近期限或遇到日期計算疑問,可向原檢驗單位或監理所站確認實際受理日;不要只用自行換算的天數推定期限已延長。
車主應保留檢驗紀錄表,按上面列出的項目完成整修,再帶紀錄辦理覆驗。若期限內尚未完成整修,仍須注意一個月期限,不要因為七日免費期限已過就以為可以無限期延後。
公路局的七日免收費規則包含「一次」:若第一次覆驗仍有原不合格項目沒有通過,不能把免收費理解成七日內可以不限次數往返。第二次要不要收費,應按公布費率確認;不要把「車還在七日內」解讀成每次都免費。
安排時間時,可以先對照檢驗紀錄上的不合格日期,把七日免費區間和一個月申請期限分別記下。兩個期限用途不同:前者關係到一次覆驗費用,後者關係到是否按期申請覆驗。跨站還需要額外確認受理,不宜等到期限將屆才第一次詢問。
如果修復所需時間已超過七日,但仍在一個月期限內,覆驗仍要安排在法定期間內,費用則不再適用七日內一次免收費。若修復早於第七日完成,也要先確認免收費次數是否已使用,以及改站後接收單位是否接受這項免費資格。
2026年覆驗費用怎麼看
公路局公布的覆驗費率截至2026年10月查核如下;公路局車輛覆檢頁與2026年行政院公報所載費率相符。費用按車種計,免收費的一次覆驗只適用於不合格後七日內;超過七日依表收費。
| 車種 | 2026年覆驗費 |
|---|---|
| 大型汽車(含曳引車) | NT$600 |
| 小型汽車 | NT$450 |
| 拖車 | NT$450 |
| 重型及輕型機車 | NT$200 |
| 大型重型機車 | NT$200 |
| 汽車預備引擎 | NT$450 |
| 出廠十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覆驗 | NT$300 |
上述金額是公路局公布的覆驗費率,不代表跨站一定按同一方式受理,也不包含可能另行發生的修理費或材料費。跨站前仍要問清楚接收站是否受理;若七日內免費資格因跨站不能適用,請先確認是否需繳表列覆驗費。本文費用為2026年度查核資料,公路局車輛覆檢費用表與2026年行政院公報檢驗及覆驗費率均列有相關金額。
自用小客車若出廠已超過十年,且屬當年度第二次覆驗,公路局列有NT$300的費率;其他小型汽車則列NT$450。兩個條件要同時對上,不能只因車齡超過十年就套用第二次覆驗費。
表列的「七日內免收費一次」與車種費率要一起看:先確認是否仍在免費期限、這次是否已使用過免收費次數,再按車種查對費額。跨站情況下,還要另問接收站是否受理;不要只用費率表推定站點一定會收件。

辦理覆驗前準備哪些資料
公路局車輛覆檢頁列出的應備資料包括車輛檢驗紀錄表、行車執照、有效期三十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也列在清單內,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免附。出發前可按車種核對,尤其不要漏帶載有不合格項目的檢驗紀錄表。
跨站詢問時,可把問題一次問完整,避免只問「能不能驗」卻沒有確認免費條件:
- 是否受理在其他檢驗單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覆驗?
- 若可以受理,七日內一次免收費是否適用於這種跨站情形?
- 若不適用免費條件,該車種的覆驗費是多少?這次會按覆驗還是重新檢驗辦理?
- 檢驗紀錄表、行照、強制險及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是否都要帶?
這些問題對應兩組不同資料:法規提供整修及申請覆驗的期限,公路局公布覆驗費與文件要求;代檢合約則可能另有免費跨站受理的限制。把站點、期限、費用、文件各自確認,才能知道下一步要帶什麼、在哪裡辦。
- 查看檢驗紀錄表,確認不合格項目及檢驗日期。
- 完成紀錄表上列出的整修事項,保留紀錄表供覆驗核對。
- 要換站時,先聯絡接收站確認跨站受理方式、免費資格和應繳費用。
- 按車種備妥檢驗紀錄表、行車執照、強制險資料及適用的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 在不合格日起一個月內申請覆驗;覆驗時確認檢查的是原不合格項目。
強制險資料要留意效期,公路局列出的條件是有效期三十日以上。若保險即將到期,先向承保公司確認續保生效及證明資料,再安排驗車。車輛檢驗文件與現場流程可參考站內驗車要帶什麼?文件清單與現場流程一次看;不同車種的檢驗費可延伸閱讀驗車費用:汽車、機車、重機各要多少。
不合格項目涉及重要系統時先處理車輛移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另規定,若不合格部分是傳動、制動或轉向系統,應即扣留牌照,由公路監理機關發給當日有效的進廠修理證,供車輛駛往修理。車輛修復後,可憑修理廠領有的試車牌照駛往覆驗;修理廠沒有試車牌照時,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當日有效的覆驗證。
這類情形不宜只把「換一站」當成路線選擇。先依檢驗紀錄與監理機關文件處理移動資格,再安排修理及覆驗地點。相關法定處理方式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
常見問題
七日內第一次覆驗沒過,第二次還免費嗎?
免費次數是一次,不能當成七日內不限次數免費;後續覆驗費用依公路局公布費率計算。
七日內覆驗免費,可以換站使用嗎?
先向接收站確認。公路局公布七日內免收一次,但跨站是否適用免費規則,應先向接收站確認。
超過七日但還在一個月內,還能申請覆驗嗎?
可以申請,但七日內一次免收費的期限已過,依2026年公路局覆驗費率繳納覆驗費;法定一個月期限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6條計。
換站前為什麼要先問接收站?
跨站受理方式不能由免費期限或費率表直接推定;接收站可以確認是否受理、免費條件及應備資料。
驗車不合格後,先以一個月期限安排整修和覆驗,再分開確認站點與費用。七日內一次免費的規則不等於跨站保證免費;跨站受理方式以接收站確認結果為準。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或保險意見;個案請洽監理所/監理站或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2026-10
